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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自主品牌建设项目)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1-08-09 11:32:11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依法在松江区注册登记的企业;

2、组织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良好;

3、符合 G60 科创走廊产业导向,技术水平先进、创新性显著,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

4、申报项目未曾获本区其他专项资金支持。

(二)申报主体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近三年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2、近三年因组织责任导致重大用户(顾客)投诉;

3、当年度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4、近两年内因三高(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原因受到相关部门重大处罚;

5、使用政府财政扶持资金有严重违约行为,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6、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其他相关情形;

7、其他政府部门不予支持的情形。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品牌建设及质量管理补贴。

1、依据《上海市“上海品牌”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新获“上海品牌”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资助30万元。已认证的“上海品牌”企业,再次获“上海品牌”认证的,每次资助10万元。

2、依据《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质〔2012〕191号),对通过“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

3、通过市级质量主管部门“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

4、依据《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组织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100万元和30万元。

5、依据《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组织获得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80万元和30万元。

6、经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主管部门评选为“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

(二)标准制修订补贴

1、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单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

2、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单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60万元、20万元、5万元、5万元。

3、对主导制定注册在本市的团体(联盟)标准且被政府采信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助15万元。

4、对市级企业标准领跑者评比活动荣获 “五星、四星、三星”的企业,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20万元、15万元。

5、对区级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荣获“五星、四星、三星”的企业,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6、对通过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验收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15万元。

7、对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承担上海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

(三)展会补贴

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简称进博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简称上交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简称“中国工博会”)的企业,对参展展位费给予50%补贴,最高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自主品牌建设项目)申请表(网上申报提交后可在线生成PDF文件下载后打印);

(二)松江区产业专项补贴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网上填报完整后打印)

(三)松江区产业专项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由所在街镇开发区出具);

(四)奖励(补贴)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企业信用报告及企业行政处罚事项汇总表(见附件, 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七)申请展会补贴的企业需提供由展会主办方开具的费用发票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

申报材料(四)至(七)上传申报平台,申报项目名称请统一为XXX企业XX展会(或XX标准或XX品牌)补贴申请项目

四、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4月12日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登陆“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并上传所有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相关材料后,在线打印申请表及承诺书,连同附件材料一起编制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用A4纸,所有书面材料均应与网上申报材料相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后按顺序胶装成册。

(三)将书面申请材料报所在街镇或经济开发区。所在街镇或经济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从网上打印推荐意见(松江区产业专项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并签字盖章,交于申报企业。

(四)申报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具有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区经委审查汇总后报送评审办公室。(申请展会补贴的企业材料直接递交松江区经委)。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务必在4月23日前送达。

来源:松江G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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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自主品牌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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