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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的必要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温馨提示:这里的满7年指的是累计满7年,而不是连续满7年。 3、持证期间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温馨提示:这里的满7年指的是累计满7年,而不是连续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温馨提示:纳税一定要匹配社保缴纳情况,个税为0也需申报0个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有效身份证明;
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
4、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测算是否符合落户条件。
2、用人单位网上注册、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输入单位信息。
3、到注册地所在区网点审核,核实并备齐材料,向市或者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
4、送书面材料至业务受理窗口,书面材料至业务受理窗口,等待材料复审通过。
所需时间:初审15天;审核30天;公示15天。
5、受理窗口领取落户通知书,持证人员凭落户通知书领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三个工作日后便可去相关部门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