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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申请人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的布图设计; 2.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首先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利用的; 3.外国人创作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申请人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的布图设计;
2.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首先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利用的;
3.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其创作者所属国同中国签订有关布图
设计保护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国际条约的;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依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享有
布图设计专有权。
申请材料
申请人办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如下:
(一)必须提交的文件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 1 份(相关表格可登录国家知识
产权局网站 www.cnipa.gov.cn 下载)。
2.图样 1 份。3.图样的目录 1 份。
(二)可能需要提交的文件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已投入商业利用的,申请登记
时应当提交 4 件样品。
2.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代理
委托书。
(三)此外,申请人还可以自由选择以下文件是否提交
1.包含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图样电子件的光盘。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简要说明。
办理基本流程
(一)填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
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应当写明下列各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或者居住地;2.申请人的国籍;
3.布图设计的名称;
4.布图设计创作者的姓名或者名称;
5.布图设计的创作完成日期;
6.该布图设计所用于的集成电路的分类;
7.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申请人未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8.布图设计有条例第十七条所述商业利用行为的,该行为的发生
日;
9.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有保密信息的,含有该保密信息的图层的复
制件或者图样页码编号及总页数;
10.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
11.申请文件清单;
12.附加文件及样品清单;
13.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二)准备申请材料
纸件申请
1.图样:包括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总图和分层图,打印在 A4
纸上,当图纸有多张时,应顺序编号。
2.图样的目录:应写明每页图纸的图层名称。
3.样品:所提交的 4 件集成电路样品应当置于专用器具中,器具
表面应当贴上标签,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名称。4.简要说明:说明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结构、技术、功能和其
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光盘:光盘内存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图样的电子文件。光盘
表面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名称。
电子申请
1.图样、图样的目录、委托书及简要说明:需将相应文件制作为
符合成规定格式的图形文档(具体规定见第三部分“制作申请文件的
图形文档”),然后,再将属于同一文件类别(如:图样为一类别,目
录为另一类别)的多个符合规定格式的文件图形文档压缩为一个 Zip
格式的压缩包进行上传。此 Zip 压缩包内不得有文件夹。一种文件类
别制作一个压缩包。
2.样品:与纸件申请相同,仍然需要以邮寄的形式寄交到专利局
受理处。
3.光盘:电子申请不需要提交光盘。
(三)申请材料的受理及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符合受理条件,
且未发现形式缺陷的,审查员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符合受
理条件但存在形式缺陷的,审查员发出受理通知书和补正通知书,申
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上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正材料,如果经
补正已克服全部缺陷,则审查员发出缴费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发出不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