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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专项补贴申报通知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3-08-09 17:31:37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支持现代金融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的实施意见》(闵府规发〔2022〕8号)的相关规定,有效解决区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融资效率,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本轮专项补贴线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10月30日,详细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通过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获得上海市商业银行贷款,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已按时足额还款的闵行区企业。

二、支持标准和方式

本补贴的支持方式和补贴额度按照《闵行区支持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实施意见的操作细则》(闵财〔2023〕19号)的规定执行。

(一)担保费补贴

依法注册在闵行区,通过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获得上海市商业银行贷款,并按时足额还款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承担的担保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同一企业一年最高补贴20万元。发生逾期或代偿情况的企业,不属于补贴范围。

1.申请条件

(1)工商、税务注册在闵行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合规经营,依法纳税的中小微企业;

(2)通过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获得上海市银行贷款且按时足额还款的中小微企业;

(3)未发生逾期或代偿情况。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补贴申请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3)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需验原件);

(4)银行放款及还款凭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5)担保费支付发票复印件(需验原件);

(6)其他必要的申报材料。

:后续提交纸质材料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验证。

(二)优化科创型企业融资发展环境利息补贴

对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的部分,给予按时足额还款的企业最高不超过LPR上浮部分20 %的利息补贴,同一企业一年最高补贴10万元。贷款到期后,发生逾期或代偿情况的企业,不属于补贴范围。

1.申请条件

(1)工商、税务注册在闵行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合规经营,依法纳税的中小微企业;

(2)被市、区认定为“专精特新、高新技术、科技新锐、科技小巨人”的科创型企业

(3)通过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获得上海市商业银行贷款且按时足额还款的中小微企业;

(4)未发生逾期或代偿情况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闵行区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补贴申请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3)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科技新锐等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

(4)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需验原件);

(5)银行放款及还款凭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6)贷款利息支付明细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7)其他必要的申报材料。

:后续提交纸质材料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验证。

三、申请受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可登录“一网通办”(闵行区)或者登录“闵行区企业服务平台”,选择“申报新项目”,进入“金融政策”,选择“6.政策性担保贷款扶持”,选择相应项目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电子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20M,可提交多个文件。

2.纸质申报材料,应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申报材料不退还)。

3.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三)书面材料受理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将由工作人员与企业联络,通知企业项目申报结果,企业需根据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至闵行区财政局。

闵行区财政局金融服务科负责闵行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专项补贴的申报受理、项目审核及日常管理。

来源:上海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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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专项补贴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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