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青浦区贸易型总部项目资金通知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3-06-15 14:28:01
为贯彻落实《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青商规〔2021〕1 号)精神,扶持总部经济发展,2023年度青浦区贸易型总部项目资金,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被认定为上海市贸易型总部;
2.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附件2);
3.未享受过同类型总部经济项目政策奖励。
二申报材料
1.《青浦区贸易型总部发展资助申报表》;
2.上海市贸易型总部认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投资、被授权运营管理或业务覆盖的企业名单;
6.投资、被授权运营管理或业务覆盖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三申报流程
1.申请。纸质和网络同时申报。纸质材料由企业填写申请表,附上申报资料,报送所在镇、街道和开发区加盖公章确认后上报至区商务委。网络通过在线填写及上传资料。
2.审核。区商务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召集相关单位联合会审;会审通过后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定。
3.资金拨付。经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定后,由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兑现扶持资金。
来源:上海青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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