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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电子信息)申报通知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3-07-13 13:55:05 

根据《浦东新区加快经济恢复迈出引领区建设更快步伐实施方案》(浦府规〔2022〕2号)要求,按照《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浦东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申报指南。

第一条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第二条征集范围

专题1、集成电路

研究目标:加快集成电路关键领域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和产品开发,提升集成电路领域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能力,支持创新成果在浦东新区实施产业化。

研究内容:

1、面向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多层次行业应用领域的高端和大宗芯片产品研发。支持处理器芯片、传感芯片、通信芯片、存储芯片、功率芯片等芯片产品。

2、集成电路前后道工艺关键设备零部件和配套材料的研发。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EDA和IP的研发。

4、支持基于RISC-V指令集架构的芯片研发;硅光、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芯片研发;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和器件研发;Chiplet等先进封装和测试技术研发。

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专题2、新一代通信和新型显示

研究目标:加快新一代通信和新型显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和产品开发,支持创新成果在浦东新区实施产业化。

研究内容:

1、新一代通信支持基于5G及新一代通信技术(包括低轨卫星互联网、光通信、量子通信等) 前沿领域核心元器件(包括功率放大器、滤波器、大规模天线阵列等)、模块、终端,测试设备和测试方案的集成研发。

2、新型显示支持有机发光显示(AMOLED)、微型发光显示(MicroLED,MiniLED)、全息显示等新兴技术研发。

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第三条 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项目申报主体须由新区企业牵头,联合1-2家高校、科研院所、相关功能性平台等共同申报。项目承担方需要有较强的项目研究基础、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合作单位为长三角区域内微电子、通信等领域的高校、科研院所、相关功能性平台,在合作项目相关技术领域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合作协议应是2022年7月1日后签署的协议。

3、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目经评审后择优立项。资助资金应保障合作机构的各项经费支出。

4、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

5、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申报企业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6、产学研合作方项目牵头人原则上只能合作申报一个产学研项目。同一合作方牵头人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7、企业应在生产经营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登陆浦东新区财政投入专项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电子信息领域)项目申报表》,相关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

3、项目申报不递交纸质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项目申请表(须含水印)加盖公章,上传PDF扫描件。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方案;

3、合作协议书;

4、视项目情况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已获知识产权、资质证明、前2年年度审计报告等(此项请合并扫描在1个PDF文件上传)。

(三)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16:30。

来源: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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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电子信息)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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