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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1-08-06 12:58:23 

为进一步提升长宁区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依据《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长商务规[2020]6号)的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度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长宁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分支机构除外)。

二、支持方向

1.支持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支持本区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

申报要求:2020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

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

    2.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1)支持本区新认定的市级技术中心的企业;

(2)支持本区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中心的企业。

申报要求:2020年新认定的市级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中心的企业。

对被评定为市级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资助;对被评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的企业,再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资助。

3. 支持服务机构建设。

支持本区被评定为优秀的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申报要求:2020年被评定为优秀的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对已认定的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被评定为年度优秀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

    4.支持境内外上市。

    (1)支持在国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企业(包括国内A股市场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境外香港主板、纳斯达克、纽交所、伦交所主板、法兰克福证交所);

(2)支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并进入精选层的企业;

(3)支持新引进的在国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企业。

申报要求: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间上市的企业。(新引进境内外上市企业需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9日落地长宁)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并进入精选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助。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资助。   

境外上市:对在境外市场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0万元的资助。

对新引进的境内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150万元的资助;对新引进的境外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条件

1.在长宁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分支机构除外);

2.申报单位需对长宁区域经济具有贡献。

四、申报材料

    1.基本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此材料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出具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和“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加盖公章);

(4)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当年度税控财务报表,新设单位提供当年度税控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此材料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

(6)其他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2.指定申报材料

    (1)支持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

①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此表单一式三份,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

②《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20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复印件。

(2)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①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此表单一式三份,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

②认定为市级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中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支持服务机构建设:

①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此表单一式三份,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

②《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20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绩效第三方评估结果的通知》复印件。

(4)支持境内外上市:

①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此表单一式三份,单独提交,无需放入装订材料);

②企业上市、挂牌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

1.邮件申报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16日,开展集中电子档政策申报材料收集,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材料清单,对纸质资料进行整理、根据申报材料要求进行用印(封面用印,成册需敲骑缝章),将完整资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名称+申报政策类别+发送日期”如:上海信港科技有限公司+支持服务机构建设+20210720)邮件发送地址:swcenterone2@163.com。

2.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1年8月27日-2021年8月31日;申报地址:延安西路2299号3楼3C35-39室(逾期不受理)。

六、资助方式

1.支持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境内外上市经审核、公示准予扶持后,一次性予以拨付扶持资金。

来源:长宁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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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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