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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嘉定区“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发布日期:2022-06-20 17:37:39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嘉科合〔2017〕2号)的有关要求,2022年度嘉定区“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22年度嘉定区“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围绕“人民城市”理念,重点聚焦城市数字化转型“经济、生活、治理”重点领域,支持各类主体围绕数字底座推动万物互联、数字经济融合创新发展、数字生活增进民生福祉、数字治理打造韧性城市、数据要素开放赋能等领域,开展城市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创新项目、示范项目,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率先试点、规模化应用,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协同,企业、政府、行业数据的融合互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推广应用”,促进形成良好的城市数字化转型发展环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必须为在嘉定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机构或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

2、申报单位需无异常经营情况,日常经营活动无违纪违规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申报单位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三年之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未进入市级或区级信用黑名单。

三、项目要求

1、项目范围:

聚焦经济、生活、治理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数字底座建设,开展数字化转型场景的创新应用和试点示范,打造城市数字化转型领域的特色场景和标杆场景,形成可示范、可推广、可复制的应用。

经济领域重点支持围绕数字新基建、智能网联、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在线新经济、数字农业等领域;生活领域重点支持交通出行、数字健康、数字无障碍、数字文旅、数字体育、数字教育、15分钟生活圈等领域;治理领域重点支持数字服务、数字治理、公共安全等领域。

2、各领域申报项目原则上实行事后补贴,所申报项目应处于已建成或试运行阶段,且为近2年实施完成的项目(2020年1月1日之后),原则上不支持待建或在建项目。

3、同一单位只可同时申报一个项目,对于已获嘉定区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支持。

四、支持方式及标准

对于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根据项目总投资情况,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扶持,单个项目获专项资金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五、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需登陆“嘉定区科技企业服务平台”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提交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首次登陆系统的用户单位,请根据网页提示,采用法人一证通登录或进行注册。

2、网上申报开放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8月15日,过时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3、申报单位可参照《2022年度嘉定区“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的相关条目,在嘉定区科技企业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相关申报内容;在线提交上传的电子版附件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4、项目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并按照顺序整理所有上传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采用胶装装订的方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送至纸质材料受理地址;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还。

5、纸质材料受理地址:嘉定区创新创业大厦一楼东区科创服务站(嘉定区平城路1055号),受理时间:2022年8月16日-8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受理窗口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在线填写并打印);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需加盖企业公章);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2020、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报告(如:设计方案、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用户手册、验收文档、销售合同等);

5、项目合同(如有多个实施合同,请附合同清单);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财务决算和专项审计报告;

7、提供企业法人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的信用报告;

8、其他可以辅助说明项目情况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证书、专利、软件测试报告,企业相关资质认定的证明材料等);

9、真实性承诺书。

来源:上海嘉定

关键词:

2022年嘉定区“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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