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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金山区企业技术中心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发布日期:2021-08-09 11:37:27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优先支持工业企业绩效评估A、B类企业。属于当年度《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企业,不得申请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二)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三)申报企业处于行业先进地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申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成长性好、年销售产值连续三年增长20%以上。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条件,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250万元)。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上年度科技投入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1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技术中心总人数的60%以上或者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中心总人数的30%。

(六)企业具有较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在申请年度前的两个年度内有专利申请。

(七)企业技术中心内部组织管理合理、高效,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有明确的中长期开发目标。

(八)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报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申报材料

1.《金山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

2.《金山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机构框图和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机构框图

5.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附表(盖章)

6.上海统计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7.申请年度前的两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专利受理书复印件

8.企业技术中心评价附表中所规定的必须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

9.上一年有效的企业年度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需申报单位盖章)

以上材料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

三、申报要求(书面2份;电子版1份)

1.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以word格式存储电子光盘;纸质材料一式2份,按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相关的附件证明材料的排序左侧胶装(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整本加盖骑缝章、附件一申请表中真实性承诺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2.所有材料提交至企业注册所在地主管单位(镇、工业区)初审。各镇(工业区)初审同意后报送至金山区经济委员会技术进步科。

材料受理时间:3月10日至4月9日

四、支持标准

对新认定的金山区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来源:金山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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