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上海力兴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21-54832468
全部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2021年度金山区瞪羚企业认定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发布日期:2021-08-09 11:29:43 

为进一步支持金山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增长速度快、创新活力强的优质企业,根据《关于加快建设打响“上海制造”品牌的重要承载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金山区瞪羚企业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现就做好2021年度金山区瞪羚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金山区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主要条件

(一)基本条件

企业在申报当年度的前三年营业收入增长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年均营业收入在1000-5000万元之间的,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30%;年均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20%。

(二)专项条件(须满足下列6项指标中4项及以上)

1.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

2.研发投入:企业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高于3%。其中,年均营业收入在1000-5000万元之间的,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年均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4%。

3.研发平台:企业设立经认定的各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

4.知识产权: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5项以上(含5项)。

5.质量体系:企业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获得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

6.品牌称号:企业实施品牌培育战略,拥有自主品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中华老字号、各级政府质量奖等称号。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认定为金山区瞪羚企业,已认定为瞪羚企业的,取消其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三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

3.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申报材料

(一)金山区瞪羚企业认定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四)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书和证明复印件。如市级专精特新认定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科技成果证明,市级及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认证,区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认证,质量体系认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质量攻关成果、政府质量奖、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等;

(五)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交至所属各镇(工业区)。企业申报时间:4月9日至4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各镇(工业区)负责项目申报受理、初审并出具相关意见,将《2020年度金山区瞪羚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及企业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30日前报送金山区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支持标准

      对首次认定为金山区瞪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来源:金山科创

关键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