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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1年静安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发布日期:2021-08-06 11:06:49 

一、申报主体

凡在本市注册登记、且具备专业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报静安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在静安区注册或备案的法人和组织优先。

、资金额度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一般不超过80万元;文化人才培养和研究性课题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项目自有资金不低于总预算的50%。

、支持范围

依据《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建设、打造文化强区的实施意见》(静委发〔2016〕21号)和《上海市静安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要求,围绕“一红三新”的重点要求,突出“红色初心地”,彰显卓越城区的精神品格;打造新地标,围绕“一轴三带”,优化文化设施功能大布局;发展新经济,推动创新升级,培育文旅新业态和新模式;营造新生活,突出精致多元,打造国际文旅消费新高地。培育一批主题特色鲜明、开拓创新性强、示范引领性好、社会评价度高的“上海文化”品牌、区域标杆活动、融合提升平台和合作联动项目,成为“国际静安、卓越城区”文化赋能的生动注解、“静安样本”。

、年度重点扶持内容

(一)围绕庆祝建党百年、礼赞百年华诞、“党的诞生地”和“四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等主题,组织创作开展以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为主要内容的“静安故事”主旋律文艺创作和宣教活动;

(二)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奋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年,静安开启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新征程的起航年、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美在静安”十分钟公共文化圈提升等主题,展示、建设、服务美丽城区、美丽家园和美丽生活的项目;

(三)围绕“建筑可阅读,街区可漫步,城市有温度”,聚焦静安重点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传承、聚焦丰富静安“博物馆城区”发展内涵、聚焦静安建筑活化和科技艺术元素融合、聚焦切实提升市民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的项目;

(四)围绕上海建设“亚洲演艺之都”、“国际静安、时尚静安、魅力静安”等主题,聚焦“上海·静安现代戏剧谷”、“浓情静安·爵士春天”音乐节、静安咖啡文化节等品牌活动,首创、首演、首发、首展的项目以及其它具有创新品牌活动的特色项目;

(五)围绕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上海市首批“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的优势,促进文商旅体融合联动的项目;聚焦存量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度挖掘其历史背景和文化价值,以文化艺术手段展示并提高其可体验度、可观赏度的项目;鼓励与文旅融合产品相结合、可转化、促发展的项目;鼓励能走出上海、走出国门,通过艺术的创作宣传静安文旅、展示静安形象的视频作品项目。

(六)其它符合支持条件的高品质静安文旅项目。

、扶持项目类型

(一)文艺创作类项目,主要指属于戏剧、音乐、舞台艺术、文学出版、美术书法多媒体等艺术门类文艺创作项目。申报时应初步完成创作稿,申报材料应体现在本区首演、首展、首发的计划,并承诺同意配合在本区开展若干场次公益的演出、展览、讲座、交流等与本创作项目相关的活动。

(二)文化活动类项目,主要指在本区首次原创举办或在本区连续举办的品牌节展、发布、演出、交流等公共文化活动项目,以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活动项目等。申报时已有详细的策划方案或有策划方案并已开始实施。

、评审程序

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项目申报受理,根据项目需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相关程序最终审定后公布。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有相应的经营服务范围;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申报主体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运营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四)申报项目在申报时应已有资金预算、项目策划和实施方案并且2021年11月前能实施完成。

(五)所有申报补助的活动类项目均需在静安区域范围内实施完成。

(六)已获得本级财力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

1、《静安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申请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19、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4、2021年度项目自有资金落实情况证明材料(由银行开具的单位资金证明);

5、其它材料。                                                 

①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文稿、照片、音像资料等;

②所获奖项证书;

③有助于评审专家判断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时间

1、电子版

自2021年3月8日起开始公开受理,并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发送到静安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邮箱:jawhfz@163.com。

2、纸质版

现场递交地址:静安区大统路480号20楼2006室

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3月26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00)。过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需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来源:静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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