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提起股东会的是谁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3-03-20 10:57:01
一、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提起股东会的是谁
1、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格提起股东会的是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股东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如何继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1、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视具体情况进行继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继承人只要证明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而被继承人是公司股东即可继承股东资格。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力兴咨询客服。
以上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提起股东会的是谁”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在看过以上内容之后对此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参考上述办法进行操作,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力兴。
关键词: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 上一篇:可以举报公司周末上班吗
- 下一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