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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关于补充受理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申报通知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发布日期:2025-10-16 14:08:54 

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补充受理工作于10月13日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及方向

张江科学城约220平方公里。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工商注册地和财政户管地在申报范围内的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主体,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工商注册地在张江科学城核心区范围的企业完成2024年《张江科学城企业统计年报》填写,工商注册地在张江科学城扩区范围的企业按所在街镇或管理局(管委会)要求完成统计年报填写;在项目正式申报后,保持工商注册地稳定。

三、申报要求

1、各类申报须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

2、申报材料需齐全、完整,且清晰可辨认。证明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扫描件,如需使用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后在线上平台内上传。系统内填报情况应当与提交的证明文件保持一致。

3、申报主体需对所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有效等情况予以承诺。

4、如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在项目资金拨付前迁出张江科学城,项目不再支持、资金不再拨付。

四、申报安排

(一)政策申报

政策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00至10月31日17:00。申报主体请于10月13日9:00起登录“浦易达”浦东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或张江科学城企业服务线上平台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证明材料,提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网上填写申请表,上传证明材料。

(三)材料审核

张江科学城对项目组织评审,并将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信用状况,对申报主体近三年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项目不予审核。企业也可通过登陆“信用中国”、“信用上海”、“信用浦东”,自查是否存在失信记录。

(四)项目公示

受理审核完成后,在线打印项目申请表和收款证明并加盖公章上传线上平台存档,支持单位名单将予以公示。

五、其他

1、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上海市、浦东新区颁布新规定,则按规定调整执行。

2、对既适用国家、上海市、浦东新区相关规定,又适用本政策的,综合政策享受情况,不足部分可酌情补充执行。

来源:上海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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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关于补充受理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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