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2025年度商业发展专项资金(促消费活动)申报通知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发布日期:2025-06-17 16:13:41
为进一步促进商旅文体展农联动发展,持续打响“GO享松江”促消费品牌,根据《松江区商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松经〔2024〕32号),组织申报2025年松江区商业发展专项资金(促消费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实体化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无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记录且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二、项目申报条件
参与购物节打造时尚消费场景。商贸企业参与“松江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打造时尚消费场景,经认定为优秀的,给予不超过活动投入30%,最高20万元补贴。活动开展时间须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间实施。
三、申报材料
(一)松江区松江区商业发展专项资金(促消费活动)项目申报表(申报平台生成后打印);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
(四)2024年企业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五)申报企业上两年度完税证明(按入库期);
(六)提供企业法人在“信用上海”查询的信用报告;
(七)参与“松江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总结报告;
(八)促消费活动的相关合同、费用明细、发票等材料;
(九)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用法人一证通登录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附件(所有附件材料均需上传)。
(二)书面申报。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相关材料后,在线打印并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并交所在的街镇、开发区审核。所在街镇或开发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如同意推荐的,由街镇或开发区出具《初审意见表》。申报企业将具有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及所有附件胶装后(2份)报送区经委服务业促进科受理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6月9日-2025年10月31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11月1日—2025年11月15日。
来源:上海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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