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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2025年度绿色制造示范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发布日期:2025-05-30 16:59:06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松府规〔2022〕6号)文件精神,我委将启动2025年度绿色制造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在松江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信用状况良好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两年内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三)已成功获评并纳入国家级、市级2024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线上平台填报);

(二)街镇出具的初审意见表(复审时提交);

(三)绿色制造体系认定的证明材料(国家级、市级公示文件);

(四)企业关于绿色制造体系的自评报告或第三方评价报告(仅平台上传电子版,无需纸质材料);

(五)企业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投资总额的投资情况梳理表(简要列明投资项目名称、内容、效果、开始结束时间及投入金额)及对应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六)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七)企业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用法人一证通登陆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所有附件材料,经街镇(经开区)初审通过后报区经委。

(二)街道、开发区初审:企业在线打印并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并递交所在的街镇、开发区,由所在街镇、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如审核后同意推荐的,由街镇、开发区出具《初审意见表》。

(三)区经委复审:申报企业将街镇、开发区出具的《初审意见表》及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订成册(一式两份)报至区经委经济运行科并确定最终审核结果。(所有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与线上平台最终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30日

书面申报:2025年5月21日-2025年6月13日

来源:上海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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