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专项激励申报通知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发布日期:2025-05-19 13:26:42
为推进普陀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根据《普陀区促进“才聚普陀”实施办法》(普委人办〔2024〕2号)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专项激励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奖励对象
经上海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在普陀区注册纳税,且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相应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
资金应奖励用于直接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统计等工作人员。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对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投入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至50万元奖励。具体如下:
1.研究开发费用在5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大于6%(含)奖励3万元;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大于15%(含)奖励5万元。
2.研究开发费用在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大于5%(含)奖励5万元;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大于10%(含)奖励8万元。
3.研究开发费用在1亿元(含)至10亿元,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大于4%(含)奖励8万元;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大于8%(含)奖励25万元。
4.研究开发费用在10亿元及以上,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大于3%(含)奖励25万元;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大于5%(含)奖励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2024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带税收业务专用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每份按照1-4的顺序装订,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受理方式及程序
各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5月26日-5月28日,将纸质材料按要求递送至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统一受理。且2024年度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专项激励申请汇总表Excel版请申报单位于5月28日前。各企业请注意申报时间节点,逾期将不予受理。
各投促分中心的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请于该日期前将推荐材料递送至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C602室。
区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来源:上海普陀
以上关于”普陀区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专项激励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在看过以上内容之后对此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参考上述办法进行操作,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力兴。
关键词: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