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些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办法在本市参保?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发布日期:2021-10-14 10:00:52
1、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在本市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可参照执行。
3、自2013年9月1日起,医院外来护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就业登记期间且未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参照执行。
4、本市户籍人员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合作联社就业期间,经协商一致,可通过集体参保方式,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缴费。
以上关于”上海哪些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办法在本市参保?”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在看过以上内容之后对此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参考上述办法进行操作,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力兴。
关键词: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