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上海力兴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8964003885
全部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著作权

抄袭影视作品侵犯了什么著作权?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2-09-02 16:30:26 

一、抄袭影视作品侵犯了什么著作权?

触犯了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受著作权人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直接侵犯了被实施对象的著作权。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广告文案中使用他人的摄影作品。

二、著作权保护的权利范围包含哪些?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不同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邻接权)的限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抄袭影视作品侵犯了相关的权利,这是属于构成了相应的侵权的行为,如果涉及到侵权的行为的侵权行为人需要被追究相应的侵权责任的。双方可以就著作权侵权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去解决。

以上关于”抄袭影视作品侵犯了什么著作权?”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在看过以上内容之后对此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参考上述办法进行操作,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力兴。


关键词:

抄袭影视作品侵犯了什么著作权?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