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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2-08-30 16:48:04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那么,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小编为您介绍。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工商保护的时间界限或者说是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工商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工商保护。

  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工商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

  (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三)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四)合作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

  (六)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七)录音、录像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八)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以上内容就是不同的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规定是不一样。如果哪里不懂的,可以线上咨询客服,客服会为您详细地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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