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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通知:8月起,全面取消核定征收!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2-08-16 14:13:27 

核定征收又发生两件大事,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7月1日起取消核定征收

1、多地税务局发文废止印花税核定征收文件,7月1日起执行。

2、实锤!多地税务局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查账征收!

青岛、厦门、青海多地税务局发布通知:废止印花税核定征收文件!

除了印花税多地废止核定征收文件之外,北京市多家企业收到税务局通知,通知称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查账征收,4月份申报一季度税款时,个人所得税申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其他税种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申报。

遭到全面取消核定征收的不仅仅只有北京。

1月7日,海南省税务局在海口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规范执法行为,积极稳妥推进所有企业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

无独有偶,去年12月份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明确: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可以看出,税务局在逐步堵塞利用“核定征收”避税的漏洞,全面取消核定征收是大势所趋。

什么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主要是指,因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等其他原因,导致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为什么税局要提高核定征收率

1、核定征收管理风险巨大

核定征收是一种粗放的管理方式,主要是针对没有建账的或者建了账但是税务机关不信的。核定征收原本是惩罚性措施,但在实务中,却逐渐成为了一种“税收优惠”。目前,核定征收存在非常大的风险!

2、造成税款直接流失


(1)核定征收企业发生大额股权转让或财产转让,无论产生多少所得,都只能按照该行业的应税所得率进行征收,导致税款流失。
(2)核定征收企业主营项目确定有误,或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导致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低于行业下限,导致税款流失。
(3)核定征收税款少于按会计利润计算的应纳所得税款,导致税款流失。

3、造成下游企业计税基础减少

主要途径有2个:

(1)定额征收企业在定额范围内代开、虚开发票的,造成受票企业少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定率征收企业由于实际税负低,承担少量税款而开具大量发票,下游企业取得支出发票后可以按25%税前扣除,造成企业所得税税税款减少。

4、造成上游企业税款流失

按收入定率征收企业或定额征收企业,由于没有支出发票也不影响所得税的计算,可能不向上游企业索取发票,将导致上游企业藏匿收入,少缴增值税和消费税。

随着税收现代化服务的不断推进,核定征收程序流于形式,核定的税额未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纳税能力,造成国家税源的损失,容易滋生税收腐败等问题。逐步实现取消核定征收,能减少税源损失、保证了税收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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