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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收处理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2-08-03 13:30:12 

一、对税收处理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

是可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复议在性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利救济和监督的手段,行政复议的目的是为了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撤销或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某个决议或处理意见,以及诉求)

(列举文件依据和事实依据以及逻辑判断,证明被申请人的议决或处理意见是错误的,申请人的诉求是合理的。)

此 致

***(被申请人单位)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三、行政复议效力的具体表现

1、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时,无论当事人意思表示如何,行政复议决定书已经作出并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提出再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不是终局裁决时,当事人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诉讼后,原行政复议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复议决定从起诉期届满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3、行政复议决定诉讼在诉讼期间,除非被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或者原告申请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回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益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或法律、法规个别规定停止执行的以外,行政复议决定一般仍具有执行力。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不过行政复议的诉讼时效是六十天,当事人需要在六十天之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超过法定的时间期限,那么行政复议机关将不在进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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