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上海力兴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8964003885
全部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2-07-21 17:03:00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条件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以上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在看过以上内容之后对此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参考上述办法进行操作,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力兴。


关键词: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