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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增值税优惠政策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2-01-12 15:10:36 

5种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提供5项收入免征增值税。
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生活服务;
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
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

其中,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免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也不能抵扣哦~

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优惠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其他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
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享受减免,如果客户一定要专票的,可以放弃免税开具专票。这笔收入放弃减免税,不影响其他收入享受免税。

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留抵退税

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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