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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独企业、合伙企业取消核定征收?这次已经明确了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2-01-10 17:04:06 

之前隐隐约约有消息说取消核定征收,现在税务局明出台相关文件,确定个独企业、合伙企业取消核定征收,具体怎么回事,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提出3点:

1.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2.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3.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应做好服务辅导工作,积极引导独资合伙企业建立健全账簿、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如实申报纳税。独资合伙企业未如实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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