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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建议注册一人有限公司,小心承担连带责任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1-12-23 16:30:07 

在注册公司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公司的特性和性质,盲目选择一个公司类型注册有很大的风险,在注册公司时,我们都会建议老板不要注册一人有限公司,具体什么原因和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一人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其实就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一人制公司,一个人出资建立,开设的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成立一人也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法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制。

二、为什么不要注册一人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一人有限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如果法人和公司财产无法区分开,那么法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举个例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但公司发生了欠债5000万,如果法人和公司的财产并没有任何接触,完全分离,那么法人只需要负责100万的债务;如果法人和公司哪怕只有1元钱的经济来往,法人就要承担连带责任,担负5000万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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