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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对企业破产负责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3-03-23 16:21:02 

根据公司制度一般理论,公司一经合法产生,就具有独立法人人格,人人格和股东人格就相分离,公司与股东是彼此独立的民事主体,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是公司的债务,不是股东的债务,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债权人的债权以公司财产受偿。

股东以其投入公司的资产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通俗地说,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了已经投入公司的资产,不需要再拿自己另外的资产承担公司债务。如果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能要对股份制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般而言,作为股东不需要对公司的外债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公司有他股东利用公司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对方可能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以自己拥有的财产为限承担对外的债务责任,与投资的股东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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