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上海力兴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8964003885
全部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公司变更

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2-09-06 15:40:06 

债权、债务的承继,是指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因合并而灭的公司对外的债权与债务。公司进行生产经营,不可避免地会对外产生债权、债务,而公司合并后,至少有一个公司丧失法人人格,而且存续的或者新设立的公司也与以前的公司不同,对于公司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必须要有人承继。

《民法典》规定,合同之债的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公司合并发生的财产转移,其性质与合同之债的转让不同,在合并过程中,被吸收公司的全部积极财产(如物权、债权、无形财产权等)和消极财产(如债务)均转移于存续公司,这在民法上称之为财产的概括承受。根据主体的承继性原则,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由于财产的整体转让并未改变双方债权人原有的地位,因此,一般不必经合并双方债权人的同意。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有权对原来公司的债权进行清理并予以收取,同时必须接受原来公司的债务,有义务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以上关于”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在看过以上内容之后对此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参考上述办法进行操作,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力兴。


关键词:

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