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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纳税人应提交哪些材料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2-09-05 14:25:06 

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纳税人应提交哪些材料

营业执照。

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

银行账号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回乡证等其他合法证件。

总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证明。

国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②按照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地点。

①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②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③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④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手续。

①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等。

②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后,报有关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综上所述,纳税是国家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公司法人需要申请纳税是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的,前去办理相关业务时,一定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避免来回折腾。如果公民为了蝇头小利而逃税漏税,不但会被追缴,还会对其进行相应的罚款,严重的还会受到刑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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