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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第一批青浦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发布日期:2021-08-09 11:37:25 

一、支持范围

获得“上海品牌”认证、“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等荣誉称号、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奖、节能(低碳)产品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地理标志、SA8000、实验室认可、CMA资质认定、参与制修订标准、标准化示范试点、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等项目的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组织必须符合《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

(一)“上海品牌”认证项目

对通过“上海品牌”认证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奖项目

对获得“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 佳”、“上海名牌辉煌之星”等名牌相关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节能产品、低碳产品认证等项目

对首次获得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等项目,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SA8000以及地理标志等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实验室认可的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资质(CMA)认定的机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参与制修订技术标准项目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际技术标准发布后,按上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给予1:0.5匹配。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起草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第二至第三起草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参与制修订地方技术标准发布后,对第一至第三起草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导制定团体(联盟)标准的社会团体,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承担不同标准起草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就高原则给予一次性补贴,不重复享受;对同一单位一年中有多个标准化项目符合奖励条件,奖励项目不超过2个。多个单位同时承担同一项目的,原则上只对本区参与程度最高的一个单位予以资助。

(五)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并通过验收后,按上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给予1:0.5 匹配;对承担区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并通过验收后,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已享受其他部门资金补贴的,不重复奖励。

同一企事业单位相继承担各级标准化试点的,区财政按就高原则资助。多个单位同时承担同一项目的,原则上只对本区参与程度最高的一个单位予以资助。

(六)上海市政府质量奖项目

对首次获得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的企业,根据市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金额,给予1:0.5的资金匹配。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邮寄)”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请登陆“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操作。请各组织按照2021年度青浦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可直接在“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下载),准备申报材料,并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街镇(区管企业)审核、盖章确认。

(二)街镇(区管企业)核定纸质申报材料并通过网上审核后,请各组织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注明品牌资金项目申报)。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纸质材料和线上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完整性后报区产业政策推进办公室。

(三)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以活页夹形式成册。

(四)项目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

来源:青浦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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