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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第一批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文章作者:力兴集团  发布日期:2021-08-09 11:23:06 

一、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政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内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四大产业领域,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和与之相关配套的服务企业符合《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支持事项。

二、支持内容

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和单位可叠加申报符合以下方向的支持内容,每个方向一个申报单位原则只能报一个支持事项,对于有在 2012 年至 2019 年期间立项的且截至目前尚未验收、或已结题、或已撤销的临港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的企业,按照“同类不重复、从优扶持”的原则,予以有限支持。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扶持过的事项,本次不再予以支持。

专题一 支持采购区内企业研发、制造的产品及服务

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临港新片区企业采购新片区内无股权关联企业研发、制造的产品和生产性服务。

鼓励临港新片区企业采购新片区内无股权关联企业研发、制造的产品和生产性服务,按实际采购发票额10%予以补贴,补贴额度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

专题二 支持国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未拿过临港高企补贴的单位。

对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认定支持奖励25万元。

专题三 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

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企业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并发布、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发布、主导国家标准制定并发布、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并发布、主导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制定并发布。

对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30万元奖励。主导国家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50万元奖励,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15万元奖励。主导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专题四 支持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建设

(1)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落地新片区的符合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方向的行业协会;

(2)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举办重大学术活动和具有国际国内重要影响力的交流活动。

支持符合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方向行业协会落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年度运营经费,连续支持三年。支持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举办重大学术活动和具有国际国内重要影响力的交流活动,每次活动按照经核定总投入的50%比例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专题五 支持创新资源集聚及创新创业活动

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经认定备案的在新片区举行的创新资源集聚及创新创业活动。

(1)支持符合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导向的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落地新片区,按实际投资的50%比例给与支持,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场地租赁等。

(2)支持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经认定备案的在新片区举行的创新创业活动按照核定总投入的50%比例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支持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3)支持在集成电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工业设计、生产性服务等领域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前10名成绩的团队,在新片区注册公司并带项目、带团队开展研发经营、项目产业化等,并在公司注册运营满一年后经评估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金1:1的奖励,同时在初期创业的前两年给予单个项目前期创业投入的40%,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用于组建团队、管理运营、配置办公条件等支出。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正式开展线上申报,申报截止日期 2021 年 6 月 20 日。

(二)申报途径:申报单位需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服务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网址为:http:// p.lgxc.gov.cn/views/ca/portal/login。

来源:临港新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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